2017年3月30日,区政府印发了《丰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任务要求,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居环境、农产品质量和饮用水水质安全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建设创新、绿色、文化、和谐丰台,为全面开创现代化、国际化首都中心城区新局面提供安全的土壤环境保障。
《工作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防治任务
1.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一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2018年底前重点查明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与评估,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二是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全面掌握本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三是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2018 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完成全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立。四是公布区域土壤环境状况信息。
2.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一是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二是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三是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四是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五是严控工矿污染,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并公布本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监管,落实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六是控制农业污染,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七是全面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防止污泥污染土壤。八是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防控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环境风险。九是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多措并举,严格控制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十是稳妥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土壤污染。
3.强化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一是严格用地准入标准。二是建立关停企业污染地块筛查工作机制。三是落实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四是实施污染地块清单管理。五是强化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受污染地块优先实施绿化并封闭管理,确需开发利用的,须经治理修复后方可开工建设。六是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环保、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现联动监管。
4.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将农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实施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轻度、中度污染耕地,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采取种植结构调整措施,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受污染耕地实施综合治理,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建立有机肥重金属含量、施肥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与评价机制。
5.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明确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责任主体,防止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二次污染,确保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效果。
三、保障措施
1.健全监管体系。一是健全监管机构,优化区环保部门机构设置,充实土壤环境监管人员。二是严格监管执法,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加强土壤环境监管。三是加强区域协调联动,落实市政府建立京津冀地区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资源共享机制。
2.加强能力建设。一是提高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二是提升土壤环境执法能力。三是增强土壤环境污染应急能力。
3.强化科技支撑。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科学研究。二是开展技术研发与示范。三是推动土壤治理修复产业发展。
4.引导多元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二是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5.加强社会监督。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正确解读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增强公众保护土壤环境的意识。二是引导公众参与,鼓励公众通过 12369 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三是推动公益诉讼,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机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监督工作。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丰台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落实。
2.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本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程项目,并逐一落实到部门、街乡镇和重点企业
3.严格考核问责。建立考评机制,将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等指标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分年度对各有关部门、各街乡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